为进一步做好院感防控各项制度的落实,细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日前,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院感防控举措,筑牢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底线。
《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感控工作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细的举措,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院感管理工作,对各项工作措施再强化、再落实,切实发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早发现”的哨点作用。
在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主体责任方面,要进一步明确院长负总责、各分管副院长分工负责、院感办具体负责的医院感染防控主体责任。业务副院长负责业务科室全流程院感防控工作;后勤副院长负责所分管的医疗废物处置、医院及楼栋进出通道管控、保安保洁及餐饮保障等后勤人员疫情防控和环境消杀;院感办负责全院感控体系建设、业务指导、防控预案制定与演练、全员培训、日常督查、问题通报及持续改进;科室感控人员负责本单元院感防控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院感防控监测评估,构建分层分级、网格化院感管理体系。
在加强医疗机构病区感控管理方面,要求严格落实病房管理制度,严控加床、严控陪护、严控病房人群聚集;新住院患者入院前应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办理入院手续;急诊患者入院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要与其他住院患者分区管理,应使用规范设置的缓冲病房单人单间留观,避免病区内交叉感染;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严格一人一陪护,陪护前应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在每个住院病区入口应设置栅栏等门禁管理,特殊情况需要探视的应严格做好登记,探视时间不超过20分钟。有条件的医院全面取消探视,鼓励采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
在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监管方面,要规范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处置流程,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对新冠肺炎相关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落实双层包装、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日产日清等处置要求。(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