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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总林长1号令下达 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

1月4日,市委书记王力,市委副书记、市长江华联合下达玉溪市总林长1号令,要求市级林长、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面推进林长制,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打造滇中城市群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助力玉溪“一极两区”建设。

总林长1号令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是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制,是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制度保障。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级林长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围绕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等4项约束性指标和生态资源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森林草原领域改革、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等6项主要任务,突出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重点工作,深入责任区开展巡林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进,确保4 项指标和6项任务圆满完成,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打造滇中城市群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助力玉溪“一极两区”建设。(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定生)

编辑:陶晓兰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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