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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发布《预售商品房购房须知》风险提示

 2021年12月30日,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预售商品房购房须知》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要强化风险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一、购房有风险,购房前请查验项目开发企业“五证一照 ”是否齐全,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二、开发企业在与按揭贷款购房人签订合同前,应配合按揭银行开展贷前调查,在银行未确认购房人具备贷款资格前,不得 收取首付款 。确定购房的,购房人应与开发企业在玉溪市智慧房管信息平台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

三、为了您的购房资金安全,请仔细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上注明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账号信息,所有购房款必须通过监管银行POS机或自行存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四、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认真审阅认购协议、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双方签字确认即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对开发企业承诺可退的“认筹金 ”“订金 ”(非“定金 ”,定金不可撤销)等,购房人交款前可要求开发企业出具退款承诺书 。(邵雪梅)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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