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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车险欺诈

 有车一族做好车险投保很重要,那么广大车主如何防止车险欺诈呢?

小心“车险营销新模式”风险

所谓“车险营销新模式”的操作主体一般是保险业外机构的网络科技公司,他们通常以“买车险送商品”“买商品送车险”等宣传语,吸引投资者加盟合作,并向保险消费者进行产品推介。

首先,这类公司本身并不具备保险销售资质,通过其购买保险产品,保险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其次,对于想要加盟的一些代理商而言,上述机构以“车险加盟项目”等为名,招揽各级代理商加盟合作,并收取高额加盟费用,但自身同样因不具备保险销售资质或实际未开展相关活动,可能涉嫌合同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

面对这类模式,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务必通过合法渠道向具有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

警惕不知情的车险理赔

如今,很多车主可能会把身份证和驾驶证交给保险人和维修单位,让他们代办保险理赔,有人会利用车主的信任进行车险欺诈。他们一般在维修车辆和代办索赔过程中编造虚假事故,骗取保险金,导致消费者车险理赔记录虚增、车险保费上浮。

面对这种类型的欺诈,车主要做好防范。首先,在定损之前自我查勘。在车辆定损之前,车主一定要先自己验证查看一下车辆的哪些部分受损了,不能一味地相信保险人和维修单位。其次,定期关注理赔记录。车险理赔结案后,应及时查询理赔记录,重点核对出险次数及赔款金额,如有异议要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再次,谨慎提供身份证原件。投保人不要轻易向电销人员及代理人员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购买车险之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尽量选择自己报案而不是代理人员代报,在不影响交通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到事故现场勘查。同时,不要将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交予维修单位,特别是非保险公司正式职员代为办理整个理赔程序。

车险反欺诈信息数据愈加规范

面对车险欺诈的行为,监管部门也同样在行动。比如,早在2016年,为推动保险业应用信息技术防范保险欺诈风险,增强车险反欺诈信息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备性,监管部门就制定了车险反欺诈数据规范,包括《车险反欺诈数据元》和《车险反欺诈代码集》。   

(郭鹏整理)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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