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3日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市将采取严防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强化秸秆禁烧管控等措施,与全省同步开展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据介绍,受气候条件影响,3至5月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较为严峻。按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要求,我市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从十个方面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严防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暂停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采取更加科学环保的方式,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同时,加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发生。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3月起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
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城市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加强在建高等级公路施工的扬尘管理。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治理,推进机械化清扫作业。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等区域,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整治扬尘。
加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控。加强对重点区域治理的巡查检查,对重点管控区域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在城市建成区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动制药、包装印刷、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鼓励采取原料替代和技术改造等方式,从源头上进行污染控制。
加强并改善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设置,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减少慢速等原因造成的排气污染。
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做好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避免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加大对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让企业的各项减排措施发挥环境效益。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密切关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当预测将出现污染天气时,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