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决定1月24日至28日在聂耳大剧院召开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本功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会议议程(草案),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的决定(草案)和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列席人员等相关名单(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办法(草案)、大会通过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和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依法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云鹏、马良昌、吴伯平、龙兰、孙金会出席会议;杨光旭、李锐、郭开堂、张伟、廖伟、罗江鹏列席会议。(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诗)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月18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至28日在玉溪(聂耳大剧院)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玉溪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玉溪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玉溪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玉溪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的决定
(2022年1月18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肖剑林所作的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及有关事项的说明,审议了常委会工作报告,会后由报告起草组结合审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同意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云为报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