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提示,希望市民继续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巩固创文、创卫和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让市民春节期间呼吸上清新、干净的空气。
近两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2021年还有3天空气质量超标,1天出现在大年初一,另外两天出现在3月份。
“因燃放烟花爆竹,去年大年初一玉溪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出现了轻度污染。”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除夕夜20时,SO2、PM10和PM2.5小时浓度骤然升高,PM10在大年初一1时出现最高值,达每立方米341毫克,PM2.5在初一2时出现最高值,达每立方米353毫克。
去年除夕夜,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从城外的山坡上俯瞰玉溪中心城区,发现大量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产生的烟雾紧紧笼罩在城市上空,久久无法散去,“城市上空仿佛盖着一层大棉被”,导致空气质量多时段严重超标。大年初一21时,玉溪中心城区SO2、PM10和PM2.5三个主要污染指标小时浓度又骤然升高,直到大年初二2时才逐渐下降。我市也是全省16个州(市)中唯一一个春节期间空气质量超标的市。与过去六年同期相比,2021年春节期间污染程度更深、时间更长,空气质量明显下降。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光晶介绍,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明显,会导致PM2.5浓度快速上升。而大量烟花爆竹的多点燃放,也会使得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恶化,特别是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加之冬季不利于大气扩散,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大量有害污染物聚集,加剧了空气污染,不利于市民身体健康。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烟花爆竹燃放会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还有可能带来火灾隐患或引发安全事故。从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角度来讲,大量燃放烟花爆竹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增加碳排放。
我市蓝天保卫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要每个人做出点滴努力。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广大市民要带头落实禁燃限放的要求,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持续保卫玉溪蓝天,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让市民过一个安全、文明、环保、健康、祥和的春节。(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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