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月26日17时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大会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6件,其中5件符合议案基本要求,涉及立法工作2件、监督工作3件。
经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和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所提6件议案中5件作为议案处理,分别是江川区代表团龚桂存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的议案》、澄江市代表团朱艳英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玉溪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新平县代表团李钢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的议案》、元江县代表团胡艳红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检查的议案》、华宁县代表团王斌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执法检查的议案》,分别交由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闭会期间进行审议、研究;另外1件转为建议处理。(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瑞铭 王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