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今年玉溪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区扩大了。从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3年1月27日,玉溪中心城区约46平方公里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违规者将被处罚。
玉溪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为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今年我市中心城区划定了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区。明确中心城区东起红龙路、东风水库大坝、玉江高速、凤凰路延长线、秀山路延长线(含江川口、冯家冲等沿线村庄和山水佳园、百万庄园等沿线的商住小区)、柴家山东侧山箐、滇中植物园山脊线,西至西河路、汇溪路、新西河路,南起杯湖路、213国道,北至玉江大道、大坝路所围区域,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
“与2021年划定的区域相比,今年的禁燃禁售区扩大了。”市污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西侧由昆玉高速、老昆玉铁路分别扩大至西河路、汇溪路、新西河路,南侧由腾霄路扩大至滇中植物园山脊线,东侧由抚仙路、柴家山观景台、古窑路、红塔大道分别扩大至柴家山东侧山箐、胜利水库西侧、秀山路。
今年的禁燃禁售区为何要扩大?市污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春节,由于玉溪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量较大,我市成为全省16个州(市)中唯一一个春节期间空气质量超标的城市,为防范2022年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再次出现超标情况,市污防办2022年1月提前组织环境监测专家和市、区生态环境及气象部门进行分析讨论,结合中心城区地势及气象气候条件,对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区进行了调整和扩大,全力确保中心城区2022年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在优良的环境中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市生态环境局的巡查结果表明,2021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及近郊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主要为火车站公租房、新城大道、河滨路、东风游乐场及山水佳园东侧道路。根据2022年新修订的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区划,上述区域将严格管控。
禁燃禁售区划定后,红塔区组建了由街道、社区和城管、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在禁燃禁售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对于不听从劝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戒。同时,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避免不合格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当前,红塔区人民政府除发布了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外,还制作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再次明确禁燃禁售区,并充分发动街道、社区力量进行宣传引导。区应急管理部门将禁燃相关宣传资料发放至各烟花售卖点,由烟花售卖点在销售烟花爆竹时告知并发到群众手中,引导购买者前往禁燃禁售区外进行烟花爆竹燃放。
市污防办相关负责人呼吁,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为空气“减负”,为环境“增绿”,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巩固创文、创卫成果。(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