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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显成效

  2021年以来,我市落实诚信理念,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实施信用监管、提升信用应用服务能力等为重点,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放管服”改革和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诚信玉溪”建设。

  记者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不断规范体制机制建设,我市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48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完成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截至去年底,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信息已覆盖数据目录125个,连通相关部门506个,累计归集法人信息813万条、自然人信息2797万条,归集数据3609.86万条,入库3473.43万条,4类特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277.05万条。组织开展“双公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人员对多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抽查工作。建立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及时分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解决方案。

  在信用监管方面,实施了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市场监管、劳动保障、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旅游、医疗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开展信用修复,重塑自身信用。截至去年底,完成信用修复涉及企业404家共763件次信用修复初核工作。

  在强化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聚焦热点开展信用治理。加大对政务、电子商务、涉金融重点领域,以及电信网络、交通运输、社会保险、环境保护等10个领域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力度。完成“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针对我市专项治理台账内的27家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治理,现已完成全部27家市场主体的专项治理台账退出任务。完成全市近两年内民生领域依法处理的骗取群众钱财等违法失信行为清理工作,经过多方清理核实,全市共清理出6家相关市场主体。完成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清理我市出台过的失信约束措施,目前保留措施28个、废止措施7个。(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陆合春)


编辑:刘燕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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