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称,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公告明确,2021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提醒】
哪些情形需办理年度汇算?
公告中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2021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理如何操作?
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办税。3月16日以后,无须预约即可办理。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3月15日前每天的早6点至晚10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预约操作步骤非常简便。 (李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