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4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江川区和易门县试点开展低保城乡统筹工作,不再细分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低保统一称为“最低生活保障”,实现认定程序一致、救助标准一致。
去年7月,民政部印发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其中,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重病人员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重残人员是指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民政部和省政府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从去年10月起,我市开始在江川区和易门县开展低保城乡统筹试点,并从四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一是统一认定条件。进一步明确低保家庭各项收入和支出测算方法,调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方式,并对农村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收入情况等认定条件作出合理调整,统一城乡低保的认定条件。
二是统一保障标准。取消城乡低保的“二元”结构,统一执行原来的城市低保标准,使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同等救助,实现困难群众获得基本生活权益公平。
三是统一办理程序。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的流程进行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受理平台及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
四是突出精准。江川区和易门县组织工作人员分批分组深入村(社区)对在册的低保户开展家庭收入情况精准调查及核实,根据家庭收入计算出每一个低保家庭的补助金额,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统一实行低保金分档及补差救助,实现低保精准认定、精准扩面、精准救助。
“低保实行城乡统筹后,江川区和易门县月均支出的低保金增加了60余万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标准,试点县(区)的低保人数和保障标准均增加,城乡困难群众普遍受益,统筹后的低保标准全面覆盖返贫监测标准,有力有效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但也给地方财政带来了较大资金压力。目前,试点工作暂不会全面推开。
据统计,2021年,全市共支出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19亿元。(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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