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以来,全市各级绷紧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弦,进一步强化“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牢牢守住全市生态红线和群众生命线。
牢固树立生态安全理念,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开展防火宣传,强化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的防火宣传,重点宣传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防火知识和典型火灾案例,把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危害性及安全用火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地区、高火险区、敏感地区和火情火灾多发区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和工作漏洞,确保防火经费、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要设施保护、巡山守护和物资储备等落实到位。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增设防火检查站,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重点人群实行专人管控,重点监督。对林缘、林内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市林草系统继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有火必报、卫星热点零报告和火情信息归口逐级上报等制度。专职人员、瞭望监测员、巡山护林员、扑火队员及基层林业场站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坚守执勤。提前做好各种扑火机具、设施的检修维护,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火情,各级森防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领导靠前指挥,按照“重兵扑救,小火大打”的原则,在山火未形成高强度、大面积的森林火灾之前,集中绝对优势的扑救力量,全力快速有效处置。加大对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巡查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因扫墓烧纸、野外吸烟、野外篝火、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火灾。(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