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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有力度 服务优化有温度

玉溪多措并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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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多措并举开展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倾力守卫碧水蓝天。

蓝天白云下,绿草清流上,成群的白鹭时而驻足小憩,时而凌空飞舞,呈现出一派美丽和谐的生态画卷。这背后,是玉溪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懈努力。近年来,玉溪在全力抓好水、气、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的同时,打出一套刚柔并济的组合拳,坚持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并重,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局,让玉溪更具生态魅力、生态活力。

聚焦突出问题

“亮剑”环境违法行为

聚焦问题、铁腕治污、严格执法,用好生态环境执法“利器”。2021年,全市累计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11775人次,检查企业4519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14件,罚款金额5342.1万元,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较2020年增加154件,增长96.25%;罚款金额较2020年增加3755.09万元,增长236.61%。实施配套办法的案件共35件,较2020年增加10件,增长40%。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的特点和重点,近年来,玉溪市切实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现象,压缩执法频次,实行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集中整治与暗访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执法检查与群众举报“四结合”,督促县(市、区)配合完成了移动执法系统196家重点排污企业名单更新,按季度完成随机摇号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以核发排污许可证613家企业为执法重点推进环境治理和执法大练兵工作;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1093户为基础,重点围绕收集处置单位13家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

环保为了群众,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群众的力量。玉溪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健全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玉溪市非警务类报警求助应急联动处置指挥中心对讲机调度等5个平台的应急值守工作,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现象发生。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2021年,全市共接到各类生态环境污染信访举报投诉883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热线527件,微信举报38件,网络举报52件,上级交办185件,群众来信39件,群众来访42件,所有投诉件均第一时间受理。

2021年11月26日,2021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暨南盘江中上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演练在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功举办,有效检验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了各职能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借力专项工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托强化执法专项行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借势发力,主动作为,严格执法不松劲,精准打击不减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

玉溪境内河网密布,有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等高原断陷湖泊,且矿产资源丰富,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仍然存在,突发环境事件形势依然严峻。针对薄弱环节,全市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摸清全市环境风险底数,为全面提升玉溪环境风险防控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2021年,玉溪市圆满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6批次205人分别赴红河、昭通、保山、昆明、曲靖、普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市43人获省厅先进个人表彰,市生态环境局2次获省厅表现突出单位通报表扬;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2021至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督帮扶,其中2名同志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2021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全市开展“三湖”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抽调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共计169名执法人员、技术骨干,重点对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流域的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的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治理工程、水源地、入湖河道、农村污水截污等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暨大练兵活动,检查“三湖”流域对象总数1399家,存在问题的有890家,问题总数1584个,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48家。

2021年,圆满完成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信访举报173件的受理、核查、办理,督促按时限要求办结102件,阶段性办结71件。下达责令立即改正101件,对涉嫌环境违法的立案调查32件,责令停产1件、关停取缔1件,限制生产1件,罚款286.73万元,约谈73人。

做好省生态环境厅对玉溪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对涉及8个突出环境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实施专项行动整治。涉嫌环境违法的141件已全部立案查处,立行立改24件,限期整改117件,行政处罚罚款2460.9万元,配套办法案件12件,其中查封扣押1件,停产限产6件,移送拘留8件。

服务提档升级

倾力守卫碧水蓝天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巩固深化了行政指导、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违法行为查处、举报投诉案件核查、环境监测和监管效能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杜绝了执法扰民情况的发生,提升了执法办案效能。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机构改革和市局“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等要求,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服务发展体现在环保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切实规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执法权有了,正确规范行使至关重要。如何练好内功、增强本领,着力打造环保执法铁军,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完善“互联网+执法”监管模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

一方面,以项目审批开展执法,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并重,让环境执法既有温度,又有深度,更有力度。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己任,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超标企业查处和垃圾焚烧厂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领域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环境隐患,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第三方面,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纳入清单管理企业132户。

截至目前,全市基本建立起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配备了执法执勤装备,正制作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环保执法有力度,优化服务有温度,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采取大练兵活动与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理念,优化练兵方式,创新练兵模式。以案件办理为主线,开展全市案件评查,强化实战练兵,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向实训、实战和实效转型,重点突出“移动执法系统”练兵,切实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确保玉溪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陆合春  文/图)

编辑:刘燕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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