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玉溪市妇联开展致敬先进典型送奖到基层活动,前往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者柴继红举行授奖仪式。
当天下午,受全国妇联和省妇联的委托,市妇联一行来到市中院,为柴继红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章。
据悉,2021年,全国妇联授予10人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300人为全国三八红旗手,200个单位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云南共有11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玉溪仅有柴继红一人获此殊荣。
柴继红自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三十余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中,她勤勉敬业、果敢坚决、思维缜密、勇于创新、无私奉献,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真正把忠诚、责任、奉献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特别是在2019年6月至11月,承受着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巨大压力,历时数月,圆满审结轰动一时的孙小果案,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因工作成绩突出,柴继红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