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我市对新建商品房建设项目、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新供地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和“交地即交证”两项改革。这是记者4月20日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的信息。
我市早在去年就积极探索“交房即交证”和“交地即交证”两项改革,截至今年4月20日,我市红塔区、江川区、华宁县、澄江市和元江县5个县(市、区)实现“交房即交证”,已有4525户购房户实现接房就领不动产权证;通海县、新平县已成功实现“交地即交证”,2宗企业用地实现接地就领土地证。
“土地竞拍的尾款付清3天后我们签订了交地责任书,接地的当天就拿到了土地证。”4月20日,通海天健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张涛说,玉溪实施“交地即交证”改革后,至少给企业节省了1个月时间。
张涛说,按照以往的惯例,土地价款和税款交完后,要对地块进行1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行不动产权籍审核,并按照流程办理不动产权证。实施改革后,公示和不动产权籍审核两个流程已由相关部门在拍地前做好,因而交清款项一接地就拿到证,改革缩短了企业的等待时间,为后期办理建设手续提供了便利。
“交房即交证”改革也受到了购房者的称赞。企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玉溪中心城区买了2套房,一套10年前买的还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而近几年买的另一套实现了“交房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为办理抵押或者卖房提供了便利。”李女士说。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确权登记科负责人介绍,自然资源部门把“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两项改革当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采取三种方式推动改革落地:一是主动靠前服务,变“定时跑”为“提前跑”;二是由串联审批变为同步联合预审,变“接力跑”为“一起跑”;三是试行承诺报件,一次性告知并由企业一次性提交材料,变“反复跑”为“跑一次”。
据了解,“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两项改革涉及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和税务等多个部门,对监管部门尤其是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了更高工作要求,目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牵头联合多个部门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建立起协商、融合和共办机制,确保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开,让改革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