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安排出行
(一)严格执行防控措施。按照昆应疫指通〔2022〕26号通告要求严格执行,所有来(返)昆人员入昆后须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及时提前报备。4月30日0时起,所有来(返)昆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以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社区要及时将报备的来(返)昆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非必要不离昆。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昆”,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非必要不离昆”,确需离昆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减少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大型会议、活动的数量规模;减少线下办会,尽量举办线上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并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三、严管重点场所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高暴露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社区。
旅游景区、影剧院、娱乐场所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
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诊所等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四、做好自我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应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并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病毒感染、防范重症的有效方式,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广大市民群众尽快接种疫苗,构筑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来源: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昆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