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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公安系统2个集体4名个人获公安部表彰!

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

  全国公安系统982个先进单位、148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玉溪市公安机关2个先进单位、4名先进个人获表彰。

  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大风垭口中队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戛洒派出所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饶惠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杨斌  玉溪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涉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坝再福  澄江市公安局海口派出所所长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冯存焕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三级警长


编辑:陶晓兰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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