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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以项目化监督助力“湖泊革命”

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将项目化监督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盯“三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等,实行“查、改、治、建”一体推进,精准切脉“湖泊革命”。

我市出台推进“湖泊革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纪法贯通“1+9”监督联动协调机制。在此基础上,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湖泊革命”追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每项行动分别由1名分管领导牵头、1个责任部门主抓、1名工作人员联络跟进,周汇报月调度季分析,定期调度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湖泊革命’监督工作面广事多,将清单制贯穿于项目化监督始终,不仅让责任更清晰、目标更明确,还让工作流程更加规范顺畅。”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市纪委市监委立足“湖泊革命”推进情况,细化制定监督清单,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带队,对沿湖的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纪委监委开展蹲点指导,领衔开展“三湖”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7个。同时,紧盯“三湖”保护治理70项重点任务清单,梳理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巡视玉溪反馈问题进行“回诊”,组成问题整改监督复盘组,逐一开展核实和复盘式监督,发现问题线索3件。

“小问题”上“下猛药”是市纪委市监委加强项目化监督综合效果运用的又一有力举措。市纪委市监委集中时间和力量,严肃查处了澄江市路居镇牛摩村党总支原书记秦某骗取补助款、江川区前卫镇小街村委会村民长期随意倾倒垃圾“无人问津”等问题和案件。

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49个、督促整改完成41个,受理问题线索19件、办结8件,立案4件4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问责10人,批评教育等其他方式处理24人,通报曝光“湖泊革命”典型问题10起,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工作提示函和督办函4份。

“把‘湖泊革命’监督‘大工程’转化为具体的‘小项目’,实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不仅让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监督质效也得到了有力提升。”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运用好项目化监督的成果,把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推进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助推“湖泊革命”取得实效。(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娜  通讯员  张艳勤)


编辑:陶晓兰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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