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红塔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通过“冯兴元勇救溺水者”“张翠萍配合交警在公路上制服黄牛”“邹伟、邹桂仙、梁树兴合力救助骑电单车跌伤者”见义勇为行为事迹评审,一致同意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报红塔区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同时推荐“冯兴元勇救溺水者”报市级确认表彰。
据了解,7月3日15时左右,在胜利水库刚游完泳的红塔区玉带路街道中卫社区居民冯兴元听到呼救声,迅速从坝埂台阶飞奔而下跳入水中,朝溺水者方位深潜4米多,在呼吸困难的情况下,不顾安危游向溺水者,用一只手托着其身体,奋力往上划水,把近100公斤重的溺水者托出水面,与岸上众人一起将溺水者抬到坝埂上,在相关医生、民警及医院的配合下,将30岁的溺水者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溺水者杨宇病愈出院后为冯兴元送来了“舍己救人 恩重如山”的锦旗。
3月11日7时左右,上班早高峰时段,红塔区秀山路与明珠路交叉路口出现一头失控黄牛,造成一定程度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这时,红塔区研和街道宋官社区九组居民张翠萍开着自己的云F1051L渣土车路过,执勤交警请张翠萍驾车与警车配合对黄牛围堵。由于黄牛惊吓过度,围堵多次失败。交警询问张翠萍是否敢驾驶她的货车将黄牛撞倒,以便将其制服。她毫不犹豫地说:“敢!”只见她开着货车将黄牛撞倒,交警、巡特警、牛主人多方合力将黄牛制服,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之后,交警协调保险公司对车损进行了保险理赔。
6月22日21时40分左右,在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至赵桅社区方向一农家乐旁,一名男子驾驶电动单车不慎跌入60厘米深的沟内,无法动弹。红塔区高仓街道办事处干部邹伟散步路过听到响声,迅速查看发现,大营街街道师旗社区居民梁树兴帮忙报警、打120,大营街街道赵桅社区居民邹桂仙在照顾伤者,用手托住伤者头部以免造成二次伤害。邹伟从伤者身上找到其手机通知伤者家属,待派出所民警、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3人同围观群众一起协助医务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邹伟随救护车将伤者送到玉溪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待伤者母亲和妹妹赶到医院后,邹伟才离开医院。
红塔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专家高度评价了干部群众唱响了一曲曲爱心之歌。(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昌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