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地产项目预售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8月4日,通海县房管所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时光合著”项目进行预售行为监管。
县房管所工作人员按规定查看了售楼部五证公示、房源销控表、价格公示等应公示情况,指出售楼部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同时,向开发商负责人讲解宣传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玉溪市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的通知》精神,重点对需要公示上墙的十二项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结合实地检查情况及项目实际进度,监管人员现场对开发商下发规范预售资金监管提醒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售楼部要严格将该公示的内容上墙公示,确保购房者全面了解情况;二是《通海县新建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要粘贴在售楼部醒目位置,让购房人知晓,增强购房人购房风险防范意识;三是销售商品房时向购房人收取的定金、认购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一律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四是开发商不得向购房人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且要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相关规定传达至每一位购房者,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到位;五是要依法依规销售,构建良好的企业信誉。(通讯员 吴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