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记者从玉溪市“湖泊革命”指挥部获悉,我市“三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禁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整改工作通过市级验收。
据介绍,自4月17日省河长办印发关于禁止在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的通知后,我市及时研究印发《玉溪市禁止在“三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工作方案》。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紧紧围绕方案要求,快速展开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内容,经过近三个月的排查整改后,向市“湖泊革命”指挥部提出整改验收申请。
随即,玉溪市“湖泊革命”指挥部于8月10日至12日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林投资公司及相关工作组成员组成工作组,分别就星云湖、抚仙湖、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禁止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整改工作展开验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听取汇报,工作组对“三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禁止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整改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工作组指出,要紧扣核心区内禁止“大水、大肥、大药、高管护成本”的种植管养行为这一核心目标,再排查、再整改,整改项目要精确化、具体化、数字化;要严格规范台账管理,做好整改前后台账数据的收集和比对;要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沈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