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严处酒驾醉驾问题
发布时间:2022-08-25来源:玉溪日报

今年1至8月,红塔区纪委区监委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42件42人,并对酒驾醉驾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处理和有效惩戒违纪违法人员,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宣传警示到位,持续释放纠治“四风”不止步、不停歇、不放松的强烈信号。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建立健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公安机关对查处后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第一时间移交到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并抄告其所在单位。

“三管”齐下从严从快从实处理酒驾醉驾问题。对于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酒驾醉驾问题的党员、公职人员,红塔区纪委区监委一律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及时处理和有效惩戒违纪违法人员;对在职在位的国有、私有企业或公司的职工及工作人员,有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及企业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处分、通报批评,造成影响较大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宣传教育和监督同步实施。红塔区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利用微信、微博、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针对酒后驾驶的交通安全宣传和酒驾醉驾问题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从我做起,时刻紧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弦。公布公安交警部门热线号码,发动全社会的群众参与到禁酒驾行动中来,强化社会监督。(通讯员 周绍华)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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