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6日召开的“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新型城镇化专场上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10年来,我省城镇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城市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10年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新突破。我省高效平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城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农业转移人口最为关切的细节,不断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政府保障作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供需互促、协同均衡、有机统一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机制,真正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落得下、融得进、有配套”。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05%,比2012年提高了12.58个百分点,实现了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镇的重大历史性转变。
10年来,滇中城市群发展取得新突破。滇中城市群是全国19个重点培育发展的城市群之一,在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我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快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建设,城市群内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要素市场、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六个一体化”建设机制不断完善,一小时通勤圈基本形成,产业规模持续壮大,经济稳步增长。滇中城市群以全省28.3%的国土面积集聚了61.47%的地区生产总值,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1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已成为云南生产力发展布局和产业集中生产的核心区域。
10年来,边境城镇建设取得新进展。云南有8个沿边州(市)、25个边境县(市)、27个口岸。我省加快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不断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瑞丽、河口、腾冲、磨憨、孟定等边境城镇快速发展,城镇功能逐步完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2021年,25个边境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84.8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9.81%提高到了11%,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扩大。
10年来,全省城镇品质得到新提升。我省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高品质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为全省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了9.79个百分点和14.88个百分点,城乡公共厕所脏乱差的面貌得到彻底改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厕所革命”成效显著。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全国文明城市9座,国家卫生城市15座、国家森林城市6座。
10年来,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成就。我省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人才要素向乡村流动,促进优质教育、医疗、社保资源在城乡间共享,助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初步建成了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的城乡共同富裕道路。目前,全省所有乡镇及建制村通硬化路率、直接通邮率达10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3.89:1下降到2021年的2.88:1,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近期,为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我省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关于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曲靖市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等新型城镇化“1+2”系列政策文件。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将围绕2025年和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70%左右的发展目标,结合云南城镇空间格局布局不断优化调整、城乡融合不断深入的特点,以提高市民化质量、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健全城市治理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努力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力争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持续推动滇中城市群发展,发挥好滇中城市群在助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火车头作用。以强边固防为重点,加快边境城镇建设。(记者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