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陈晓波) 9月14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专场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书写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答卷,人民群众对全省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从2017年的91.09%上升到2021年的97.60%。
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近年来,省委依法治省办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迈上新台阶。
我省先后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述法办法、约谈办法,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和督察考评制度,形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4个协调小组积极推动、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头并进的组织领导体系,起草出台法治云南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搭建起法治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
10年来,我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推动行政立法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不断提高立法质效,以省政府议案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59件,制定省政府规章42件、修改97件、废止31件。
我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打造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的法治文艺宣传队5000余支,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教育基地(中心)580个、法治文化长廊、广场(公园)850个。首创“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的边疆民族地区普法“五用工作法”得到广泛运用。
在法治示范创建方面,牟定县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40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之一,全省共有2个城市、58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省级示范村(社区)845个。
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为执法戴上“紧箍咒”、穿上“防护服”。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两批次公布全省12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大幅减少了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完成省级层面改革任务,成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推动实现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10年来,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万余件,案件年均增长率达20%以上,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等纠错决定3072件、纠错率21.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模式,全省建成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5923个,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成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提供全业务、全时空自助式服务70万余人次;建成12348热线平台,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铺设“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7130台,基本实现法律服务“指尖办”和“键上办”。
10年来,全省律师事务所从532家发展到1042家,执业律师从5614人发展到1.41万余人,社会公众对律师工作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云南公证工作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法律援助范围扩大至32项,22类人群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全省16个州(市)和84个县(市、区)实现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安全底线社会防线更牢固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化监狱安全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常态化开展监狱综合治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打造罪犯分类教育、监区文化教育、社会帮教三大品牌,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21+N”核心制度体系,全省监狱连续5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等“四无”目标。
在戒毒人员收治量长年位居全国第一位的严峻形势下,我省构建了以“四区”和“五中心”为基本框架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首创戒治医护、营养调理、康体指导和心理支持“四个处方”等特色戒治方法并在全国推广,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累计为社会回送守法健康公民25.7万余名,连续4年实现无毒品流入、无重大疫情等“六无”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率先在全国成立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组建省社区矫正管理局,推动建成调查评估和奖惩审核委员会132个、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129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76个,“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10年来,全省累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20万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巩固1.6万余个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阵地,推动建立涵盖重点领域63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29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建立608个人民调解组织,在8个涉边州(市)建立402个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10年来,全省共调解矛盾纠纷59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近90%的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一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