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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玉溪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玉溪实际,由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草拟的《玉溪市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集时间截止到9月23日。

《实施办法》共分为总则、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医疗救助、费用结算、经办服务、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附则等九章,共三十六条。医疗救助对象规定了救助对象及对救助对象的管理;资助参保明确了在参保中对困难群众资助标准;医疗救助规定了医疗救助支付范围、如何确定医疗救助起付标准、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支付限额、哪些困难群众可享受倾斜救助;费用结算包括了各种费用结算的方式以及不列入医疗救助范围的情形;经办服务阐述了如何优化申请、审核、救助给付程序,如何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行基层首诊,规范转诊;资金管理明确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来源、账户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明确了医疗保障、民政、乡村振兴、工会、财政等部门各自的职责,以及各部门间如何进行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如何健全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附则明确了《实施办法》执行日期。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集时间截止到9月23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93445222@qq.com;电话:0877-2096038;通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23号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梅)

编辑:陶晓兰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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