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抚仙湖2022年10月临时封湖禁渔的通告
因近期极端天气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遏制各类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2022年10月抚仙湖临时封湖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湖禁渔时间
2022年9月30日中午12时至2022年10月31日中午12时(共31天)。
二、封湖禁渔区域
抚仙湖水域
三、封湖禁渔类型
封湖禁渔期间,在抚仙湖水域范围内,一是禁止所有鱼类捕捞活动(岸上娱乐性手杆垂钓除外);二是禁止收购、加工、晾晒和贩卖抚仙湖鱼类;三是禁止以任何形式破坏抚仙湖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四是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抚仙湖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批准。
四、封湖禁渔要求
封湖禁渔期间,要切实做到“三要”:一要全面落实渔船管理,所有渔船必须按所属片区划分实行上岸停放,渔船船主自行清理船体内摆放的工具及物件,实现“船靠港、人上岸、网入库”工作目标;二要坚决拆除湖滩私拉乱接电线及电力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三要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对封湖禁渔期各种非法偷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
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
一大队海口至尖山片区:0877-6710044
一大队尖山至立昌片区:0877-6815200
二大队原华宁片区:0877-5557056
二大队原江川片区:0877-8551061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