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作风建设决定事业成败。一个地方的事业能不能发展、工作能不能推进、目标任务能不能落实落地,关键就在干部作风。要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两转一强一提”为抓手,持续深化“玉溪之变”,以作风建设再提升的实效,持续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玉溪之变”有目共睹,但现在远远不到停下来歇口气的阶段。“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玉溪昂扬向上之势来之不易,绝不能有半点骄傲自满、故步自封,也绝不能有丝毫犹豫不决、观望徘徊,稍有松懈就将功亏一篑。必须将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时刻保持满格状态,以勤勉之风狠抓工作落实,以作风大转变促进工作大进步。
应该看到,抓作风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对标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省委指出的十种干部作风问题表现,我市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领导干部精神懈怠,存在干事可能担风险、不干事就不会出事的庸俗思维,工作不落实、假落实,只干对自己有利的事,甘当“太平官”;有的领导干部执行力不强,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差距较大,作风漂浮,不深入研究、思考和推动工作,交差了事现象突出,甘当“二传手”“甩手掌柜”;有的领导干部工作重心不够聚焦,习惯忙于常规事务,不抓主要矛盾,突出不了重点工作,忙忙碌碌但效果不佳;有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工作中遇到困难问题上推下滑,面对压力挑战“一躺了之”。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对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的“鸵鸟”心态,存在对工作拈轻怕重、精于算计的“狐狸”行径,存在面对困难滑不唧溜、上推下卸的“泥鳅”作风,认为“玉溪之变”只是阶段性的变,没有将作风建设长期坚持下去的清醒认识。
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上的表现怎么样,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发展的成效中,体现在群众的口碑中。以上现象的存在,归根结底是“玉溪之变”还不同程度地停留在浅表、没有转向更深层次,停留在量变阶段、没有触及本质根源实现质变,停留在点上面上的“变”、没有转向全面整体,还没有形成由“要我变”向“我要变”转换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这些作风问题,与市委的要求格格不入,是玉溪实现高质量发展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必须以强有力的措施,猛药去疴,坚决整治。
奋斗是对玉溪最深情的热爱,实干是对人民最负责的表现。“玉溪之变”实质上是一次作风上的革命,需要久久为功,持续不断深化下去。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始终,切实转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任其职、尽其责。要坚决杜绝省委指出的十种干部作风问题,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真正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出来,把党员、干部的作风蜕变转化为玉溪发展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