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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通过市级评估

记者从10月27日召开的红塔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市级复评汇报反馈会上获悉,红塔区顺利通过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市级督导评估验收。

据悉,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在红塔区人民政府完成自检自评后,玉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对红塔区申报的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核评估。10月26日至27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成市级复评组,对红塔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工作进行全方位实地核查。

反馈会上,复评组认为,自2018年被确定为云南省首批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县(市、区)”以来,红塔区认真推行“调研摸底、汇总分析、逐项核查、逐校排查、整改推进”的工作方法,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和监测数据,认真分析研判查找短板不足,对标对表,列出问题清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呈现出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复评组指出了红塔区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意见建议,要求红塔区按照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国家级评估认定。(记者 冯天娇)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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