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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玉溪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系统部署生态保护和修复、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抓实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系统谋划、科学部署、扛实责任,这是玉溪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一个缩影。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玉溪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报告要求,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三大核心战略全局全过程,积极探索打造“一极两区”。

在日常学习中,我市注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学习内容,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议题,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同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相关工作分工方案,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在抓实问题整改方面,我市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如今,在玉溪大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正转化成一个个实际行动、落实为一项项具体措施,为持续深化“玉溪之变”注入生态活力,以绿色发展推进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娜)

编辑:陶晓兰   审核: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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