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头条
  3. 正文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研究开展县级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等事项

ZYH_6640.JPG

11月14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研究我市开展县级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等事项。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江华出席会议。

ZYH_6616.JPG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会议指出,过去十年是玉溪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发展的十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对标对表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和省委的改革部署要求,以破竹之势纵深推进改革任务,重大改革试点得到落地落实,涌现出一大批“国字号”“省字号”改革试点经验,多个领域基本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精读关于改革的重要论述和任务部署,按照省委要求,着力破解制约玉溪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动全市各领域各方面制度体系创新。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近期会议精神,对我市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县级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听取华宁县公安局开展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该项改革实现了资源整合、改革强警,是有力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项生动实践。会议强调,在改革过程中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科学研判改革,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改出成效,努力以“最优配置”赋能“最大战力”。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节约利用水资源,是玉溪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要牢牢树立“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理念,锚定目标,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用好调节杠杆,服务好玉溪市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全面提升玉溪的水安全保障能力。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研究并原则同意《玉溪市江川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方案》《新平县健全村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增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试行)》,同意两县(区)此项工作列为全市改革试点加以推动。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兰/文  曾永洪/图)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网上读报

扫一扫下载玉溪+新闻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下载学习强国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博

扫一扫关注玉溪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