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玉溪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5个方面的17条措施,充分挖掘农业各产业发展潜力,不断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有效落实支农惠农相关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实施方案》提出,2022年至2024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到2024年,我市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占比分别优化调整为50%、40%、3%、7%左右。为完成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从产业带动、就业挖潜、农村资产利用、政策落实与扶持、机制完善5个方面出台举措,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实施方案》指出,要从健全“6+N”产业体系,提高种养收益;推动乡村旅游提质扩面,拓展收入空间;挖掘乡村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收入3方面深挖产业潜力,巩固提升经营净收入。从做好转移就业服务,提高外出务工比例;加强技能技术培训,提升农民就业水平;搭建区域就业平台,提供就近就业机会3方面拓宽就业渠道,全力扩大工资性收入。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挖掘资源资产收益;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方面激活农村资产,有效增加财产净收入。从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加大保险信贷补贴;提升农村社会保障能力3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稳步提高转移净收入。从培育壮大农业市场主体;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水平5个方面健全完善机制,多渠道分享增值收益。
此外,《实施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考核督促几方面提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全力助推农民增收。(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