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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月起施行

● 推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全省企业开办手续办理时间压缩到一个工作日

●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 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

云南网讯(记者 杨富东) 记者从11月25日举行的《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将实践证明已经成熟的政策措施固化为法规条文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作出了许多规定,体现出云南特色和亮点。

《条例》将营商环境细化为政务环境、创新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五大环境”,分别单设一章作出专门规定,体例结构与外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有明显不同。

针对我省市场发育不足,市场主体总量偏少、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条例》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为企业开办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加大对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加强企业人才引育和服务、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进一步完善、落实市场主体培育和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

针对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机制不健全、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条例》在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制度、运用第三方评估、完善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针对我省政务服务基础还不牢固、“一网通办”水平还不够高等问题,《条例》强化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优化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等内容,着力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针对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条例》在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配套条件,大力发展跨境物流和电商,加快国际间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抓好《条例》落实,以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引领,紧盯“六个大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监管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政府服务质效、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随着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各类市场主体在滇投资兴业信心不断增强。今年以来,市场主体退出新设比呈逐月下降态势,存续超过3年的市场主体数量持续保持在240万户以上,占据我省市场主体的半壁江山。截至10月,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75.04万户,较2021年底净增64.07万户。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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