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决定2022年12月6日上午10时在全市6县2区1市中心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鸣放方式及时间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人防办)组织鸣放防空警报3分钟,2022年12月6日上午10时整至10时03分。
二、注意事项
此次试鸣防空警报,是依据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组织实施,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时向干部职工、市民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试鸣防空警报时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任何人不得趁试鸣防空警报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