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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变先锋|减税降费“精准滴灌” 多措并举助企纾困

今年,我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实施机关党建“玉变先锋”“赛道赶超”“严考树旗”三个行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市直机关各项工作在全市作表率、在全省争先进、整体上台阶。

在实施“玉变先锋”行动中,我市建立“晾晒”机制,搭建“互看互学互比互促”平台,市直各单位推选业务骨干参加“玉变先锋”行动“中层讲政策”活动,通过讲政策、讲业务、讲措施、讲建议,引导机关干部聚焦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研究政策、钻研业务、积极履职、大胆实践,争当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标兵,推动广大机关干部在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中深化“玉溪之变”。玉溪日报全媒体开设《玉变先锋 中层讲政策》栏目,解析相关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减税降费“精准滴灌” 多措并举助企纾困

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具体包括哪些,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近日,玉溪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张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读。

“今年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等。”张艳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方面,张艳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此外,中小微企业在今年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张艳表示,市税务局将以更大力度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扶持好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更好服务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施宇)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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