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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近日印发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该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学前教育机构,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方案提出,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等学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方案明确,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可实施分区管理。高等学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方案要求,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至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防疫物资要保有1周以上的储备量。

方案还要求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做好师生健康监测,改进校园公共卫生,完善师生服务保障等。

编辑:陶晓兰   审核: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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