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时政
  3. 正文

时政深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玉溪这样干

9

按《〈玉溪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对标标杆城市,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网上办事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星瑞 摄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玉溪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吹响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的集结号。记者就《行动计划》制定背景、工作要求、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相关问题采访了相关人员。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方灵认为,营商环境就是让生意人可以好好做生意的环境,营造营商环境是一个持续优化的过程。打造营商环境事关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是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的体现。

在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之际,根据全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结合实际,对标发达地区提出全面提升投资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打造“玉溪效率”“玉溪服务”“玉溪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着力构建与玉溪发展阶段相适应、与产业特色相匹配的营商环境,力争3年实现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并与全省同步进入全国一流水平的总要求,是切实深化“玉溪之变”,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力,提升工作效能的具体体现。

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立足坚持用户思维和问题导向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坚持全局谋划、重点突破工作要求,做好顶层设计,强化协同推进,率先在关键环节有所突破。坚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工作要求,以先进地区为标杆,提升思想理念,创新体制机制,突破方法路径。坚持示范带动、以评促优工作要求,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创新措施,发挥考核作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目标是通过攻坚突破、全面提升、争创一流3个阶段,用3年时间,实施重点领域突破,集中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实施跨部门流程再造、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雏形;实施一批突破性改革,推动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市营商办徐红兵介绍,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主要任务包括围绕加快“信用玉溪”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惠民便企质效、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围绕推进“数字玉溪”建设,扩大政务数据汇聚、电子凭证应用、智慧服务覆盖范围。

通过实施投资环境提升行动,提高要素保障水平,提升获得信贷质效,加强获得用电用气用水服务,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建设。通过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推动惠企政策直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改革,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

通过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培育支持市场主体,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办税服务,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提升交通物流便利度。通过实施创新环境提升行动,加大企业人才引育和服务力度,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通过实施法治环境提升行动,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强化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提高破产办理便利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涉企法律服务、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通过实施人文环境提升行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斌介绍,为确保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克期完成各项工作要求,《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健全对标先进提升机制,瞄准全国、全省标杆水平,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改革硬举措,动态形成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要健全政策形成机制,改进政企沟通方式,通过一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实时监测市场主体需求,及时作出政策响应。

要健全问题发现反馈机制,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制度,推行“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营商环境监测点、营商环境观察员等制度,及时发现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卡点问题。

围绕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制度性保障措施,《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或调整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工作体系。

要强化部门职责,各重点指标牵头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改革创新和配套政策制定,建立一项指标对应一个工作方案、一套工作机制、一批创新成果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工作格局,确保指标落地见效。

要严格督查考评,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推动政策落地和系统优化。对《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开展督查考核,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积极参加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要注重典型引路,通过大力弘扬“典型引路法”,对标标杆城市,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网上办事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要大力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推动营商环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雯霖)

编辑:陶晓兰   审核:攸莉
网上读报

扫一扫下载玉溪+新闻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下载学习强国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博

扫一扫关注玉溪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