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我市华宁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近年来,华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创新“立审执监”协调联动机制,引入“执行无忧”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审判质效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其中,以盘溪人民法庭为试点,构建“以法庭为龙头、以乡镇为纽带、以村组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和多部门、多组织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盘溪人民法庭年均结案率为99.99%,调撤率均达78%以上。
此外,华宁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在诉讼服务中心搭建“4+2+N”速裁团队,形成75%以上的案件在中心快调速审,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的工作格局,速裁团队结案率达97.41%,调撤率在82.67%以上,平均审理周期27.18天,案件办理进入“快车道”,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同时,针对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市率先设立华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县人民法院工作站,向社会集中推出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实现全县四乡镇一街道巡回审判点全覆盖,让“车载法庭”“夜间法庭”、上门巡回、田间调解成为工作新常态。五年来,华宁县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5次获省级表彰,盘溪人民法庭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