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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绚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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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太阳城 通讯员 王建福 摄

玉溪市始终坚持把推进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融荣社会构建、繁荣发展共享、市域治理现代化、典型示范引领五大工程,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有形、有感、有效地在创建工作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这里绚丽绽放、芬芳四溢。

交融互鉴 相融共生

迎着晚风,走进华灯初上、热闹非凡的青花街,与幸福的烟火气撞个满怀;傣味凉虾、哈尼糯米等百余种民族特色美食色香味齐全;青花瓷器、彝族刺绣等非遗和民族文化产品琳琅满目,人们三两相约,或边逛边看、或围桌而坐,享受着街区的质朴和温雅。

“我们从最初的招商引资、商户安排、业态布局开始,就突出民族团结、相融共生,致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区。”青花街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街区引入彝族、傣族、回族、哈尼族、蒙古族等15个少数民族的餐饮、非遗及文创产品,在357户商户中占比近一半,并根据各民族饮食文化和产品风格差异,在对商户和业态进行布局时,让左邻右舍相互交叉、各个民族融合发展,形成多民族互嵌式促进、共融性发展的良好局面。

玉溪市始终把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作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深入实施融荣社会构建工程,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着力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实施“中心城市双百+”行动,推进全域城市更新,一批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等项目的建成圆了各族群众安居梦;实施“县城双十+”行动,以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2021年全市城镇化率达55.3%,居全省第二位。

全市推动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基”工程,依托聂耳等红色教育资源和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以“石榴红夏令营”等活动为抓手,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互学互帮互助。持续实施“情暖童心·爱系留守”等公益夏令营活动,将“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种子深埋青少年心中。常态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扣好民族团结进步“第一粒扣子”。

实施旅游促进计划,开展好“花街节”“火把节”“米线节”等传统节庆活动,传承保护好“高台”“棕扇舞”“花鼓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了以“交融”为最大特色的玉溪旅游文化品牌。

法治良序 社会和谐

在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红侨社区红侨小组老三队,各族群众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的和谐画面随处可见。

红侨社区的前身是1960年设置的“红河华侨农场”,是云南省13个安置归侨的华侨农场之一。多年来,社区以守望相助、幸福红侨为主题,加强社区治理,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进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评选活动,不断增强社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归侨侨眷胸怀祖国,让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怀代代相传,深深融入红侨这片热土,与其他周边各族群众连接更加紧密,社区逐渐形成一个拥有汉族、哈尼族、彝族、傣族、苗族、京族等11个民族的大家庭。“我们与各族群众互帮互助,发展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61岁的居民李忠寿是1979年从越南来到红河华侨农场的,他说,自己最美好的时光都是在此度过的。

玉溪市始终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的基本路径,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完整、准确地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培养各民族公民尊法学法守法意识,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治基础。

坚持党建引领,在全省率先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打造了高原湖泊卫士、党员积分制等特色党建品牌,被确定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立县、乡、村三级群众诉求中心,完善市、县、乡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机制,探索推进党建引领“多网合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创建工作与创文、创卫、疫情防控、平安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划分网格7374个,每个网格平均有网格长、网格员3.55人;全市1091个单位31674名党员深入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架起民族团结“连心桥”,民族宗教领域长期保持团结稳定。

典型引路 全域创建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建立跨州市医保结算机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近40万各族群众实现医疗保险跨州市就医即时结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一盆小花改陋习、一幅字画传家风、一双巧手扮靓家等“七个一”经验做法被推广……

玉溪市始终把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着力点,深入实施典型示范建设引领工程,通过“互观互检互学”等活动,推动各级学学相长、比学赶超、争创标杆,以点带面全域创建。

探索创新强示范。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N进”活动,在“N”基础上,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拓展进博物馆、进酒店、进街区、进社会组织等“自选动作”。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成立“红石榴志愿服务队”,形成了“有事找红石榴,没事做红石榴”的共识。

丰富载体搭平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中老铁路维护好、运营好,把沿线开发好、建设好”的重要嘱托,筹备建立“中老铁路沿线四州市一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联盟”,探索推进“红河谷—绿汁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建设,努力把中老铁路沿线打造成充分展示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亮丽风景线。

积极培育树典型。实施典型示范建设引领工程,深入开展9个县(市、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等活动,推动各级共创共建、交流互鉴。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2个、示范单位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5个、示范单位186个、示范学校73所,市级共命名838个示范单位(家庭)、27个教育基地,各县(市、区)累计命名示范单位1249个,形成了民族工作大家做、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云南日报记者 浦美玲)

编辑:陶晓兰   审核: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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