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政府公告
  3. 正文

关于玉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登)

关于玉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登)

——2023年1月6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2023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间较早,预算草案需于2022年年末前编制完成,按照时间节点还未进行年终结算,参照省级做法,2022年执行数据使用预计完成数编制。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0.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26%,比上年下降16.30%。支出预计完成232.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7.74%,比上年下降9.5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6.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81%,比上年增长2.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4.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31%,比上年下降3.85%。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0.93%,比上年下降25.4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09%,比上年下降19.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2.4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2.15%,比上年下降29.75%。支出预计完成106.3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0.62%,比上年下降12.6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9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56%,比上年下降57.21%。支出预计完成10.2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4.64%,比上年下降23.47%。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0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4.00%,比上年下降30.50%;支出完成4.9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9.16%,比上年下降31.00%。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148.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3.24%,比上年下降4.5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163.92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00%,比上年增长0.8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80.44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3.89%,比上年减少3.13%。支出(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94.2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00%,比上年下降0.30%。

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42.51%,比上年下降18.56%;支出预计完成0.0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0.30%,比上年下降89.66%。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4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62.97%,比上年增长15.91倍,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从2022年起,所有市属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收取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发生支出。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发生收支。

(五)落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情况

多方施策,助企纾困扎实有力。认真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成立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建立财税联席制度。1―12月,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5.70亿元,实施减免“六税两费”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让利超6.00亿元,减税降费红利的持续释放,实现了“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认真做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政策措施和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推进大数据治税平台上线运行,强化税收征管。推进银政合作,通过召开银政合作项目推介会,截至2022年11月末,全市68个银政合作项目获得银行授信150.36亿元,较年初增幅达63.77%;已发放贷款79.08亿元,较年初增幅达192.56%,特别是今年争取到国开、农发两家政策性银行授信108.03亿元,放款56.86亿元;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及代偿资金池”,加大融资担保服务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缓缴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助企惠企政策,为市场主体增信心、稳预期。率先开启“政采贷”,首家实现政府采购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舒缓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普遍缺乏不动产抵押的融资“痛点”。率先开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数字化市场交易平台,截至目前,平台成交项目节约资金812.60万元,节约率18%,中小微企业占比98.49%,为赋能传统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基础。做实产业扶持工作,在2022年预算中安排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产业链工作专班经费等多项促稳发展资金。

优化结构,重点工作保障到位。持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与就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重视民生福祉保障,涉及民生领域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42%。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保障机制,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市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67亿元。坚持教育优先,统筹资金加快教育历年欠拨专款支出进度,出台玉溪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经费保障政策。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7亿元,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40亿元,全力保障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长效机制,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总投入达14.35亿元。深入落实各项保险缓缴政策,有序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政策,及时足额安排各项民生配套资金。积极发挥专项债券促投资、稳增长作用,2022年全市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4.11亿元,主要投入高速公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同时,加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

多措并举,风险防范稳健有效。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落实“三保”优先地位,建立“定期报告”、应急救助、局领导联系指导县(市、区)、专班帮扶等制度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组成督查组进行检查督查;对“三保”低、中、高风险县(市、区)分类施策,精准解决“三保”难题。二是千方百计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每月对到期政府债务下达风险提示通知,督促偿债主体履行偿还责任;对财政资金进行优化统筹和精准调度,确保政府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预留应急风险资金,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应急支持力度;构建债务化解责任体系,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的同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三是积极主动做好向上争取。做好项目储备,2022年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共195.59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44.11亿元),增长8.31%。

创新创优,财政改革蹄疾步稳。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研究出台《玉溪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持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干部抓收入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兑现澄江市、易门县、新平县乡镇改革奖励共1.26亿元;研究起草并报请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玉溪市落实〈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二是做好做优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指标核算管理系统率先在全省正式上线,会计核算系统实现全覆盖,打通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的“最后一公里”;强化库款管理与保障能力,加强库款监测和分析;直达资金管理更加强化,出台了《玉溪市直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把市级12项资金纳入玉溪市扩围资金,同时将直达资金工作纳入市县督查事项。三是率先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和非税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财政票据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自动化控制。截至目前,玉溪市1473家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完成改革上线,上线率达100%。四是持续推进会计制度改革,组织政府会计改革培训和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组织专家志愿者到学校、医院、行政单位开展业务咨询活动。

厉行节约,效益最大化卓有成效。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达到政策规定清理时限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共盘活节约财政资金1.01亿元。正式上线运行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平台,已调剂使用市级单位闲置办公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3000余件价值3300多万元的资产,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收回5%。

筑牢底线,规范管理动真碰硬。建立事前评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达到100%,强化结果运用,挂钩预算安排。压实审计、巡视巡察发现等问题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督促跟踪问效,确保“销号”及时。严格按照中央、省规范PPP项目工作要求开展问题整改,累计减少政府支出责任超过85.00亿元。在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和考核、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财政专项检查、做好扶贫领域监督、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等方面重点发力,以点带面推进财政监督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印发《玉溪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制度,建立综合协调组、税费清理规范组等9个工作小组,扎实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教育领域拖欠专款等问题整治工作,一些多年积压的“顽瘴痼疾”得到有效解决。

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结合玉溪经济发展预期情况,综合分析研判,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5.00%左右考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增长3.00%考虑。2023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49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5.09%。支出240.59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3.3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3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1.94%。支出58.96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8.82%。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0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12.80%。支出3.05亿元,比上年预计数下降12.9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4.70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99.60%。支出139.95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31.5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87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5倍;支出11.67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13.43%。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1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11.4%。支出5.88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长17.7%。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175.8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19%。支出(含上补下支)172.4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1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91.9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27%。支出(含上补下支)92.4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90%。

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6亿元,转移性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6亿元,收入合计3.55亿元。支出0.24亿元,调出资金3.31亿元,支出总计3.5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2亿元,转移性收入0.03亿元,收入合计1.55亿元;支出0.0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4亿元,调出资金1.47亿元,支出总计1.55亿元。收支平衡。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收支。

三、锐意进取,踔厉奋发,切实做好2023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在铸牢思想之魂上聚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谋划到预算安排、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改革发展等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执行、不折不扣落地、高质高效推进。

(二)在夯实发展基础上着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提升财源转化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助力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等各项工作。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及收缴电子化改革试点为抓手,强化收入征收管理,常态化推进存量资金清理,进一步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持续推进乡镇财政能力建设和深入实施“一县一策”财源工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加大督查力度,严防“跑冒滴漏”。着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在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等产业上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三)在提升资金效益上出力。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资金监测预警,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对县(市、区)的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围绕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运行体系,打造多元服务平台。推进银政合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以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在保障改善民生上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压减非刚性支出,全市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民生。严格落实人大批准的预算,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社保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措施激发市场活力,有力支持乡村振兴、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及健康玉溪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完善财政库款运行预警监控机制,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强化资金动态跟踪问效。

(五)在做好风险防范上发力。加大专项债券的争取力度,督促各部门加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促投资、稳经济作用。全面落实债务监管责任,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推进“一债一策”化债方式及任务和责任清单管理,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行重大非法集资风险清单制管理,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整治金融乱象,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六)在提高治理能力上加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加强政策对支出项目的约束。全力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健全绩效管理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相挂钩的机制。加强政府资产管理,进一步拓展“公物仓”领域和范围。加大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注重巡视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全面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新征程的路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以更加务实担当、更加锐意进取的行动助推“玉溪之变”,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网上读报

扫一扫下载玉溪+新闻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下载学习强国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博

扫一扫关注玉溪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