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玉溪市司法局获悉,近年来,全市司法部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调解方式合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贡献了人民调解力量。2022年,全市963个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9686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据介绍,我市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大调解”工作组织领导机构85个,其中市级1个,县(市、区)9个,乡镇75个;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963个,其中村(居)调委会7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7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7个,医疗纠纷调委会8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16个,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11个,住宅小区物业纠纷调委会4个,商会调委会4个。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0336人,其中村(居)调委会调解员8585人占83%;乡(镇、街道)调委会调解员743人占7.1%,初步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为及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我市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的优势,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由以化解纠纷为主向以预防纠纷为主转变。按照常规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村(居)周排查、乡(镇、街道)月排查、县(市、区)季度排查,发挥调解工作“例会制”,及时登记并研判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统计显示,2022年,全市人民调解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292次,预防纠纷2316件,调解矛盾纠纷9686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9640件,成功率达99%以上,履行9640件。涉及当事人22162名,协议涉及金额12978万余元。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2件3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25人。(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