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养老服务关系着千家万户,是市民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随着社会老龄化日益凸显,我市老年群体越来越多,所占人口比例也越来越高,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近年来,我市积极顺应新形势下养老服务需求,初步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玉溪日报》即日起推出关注“玉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系列报道,多方面展示我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积极探索与创新举措。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内,老人向工作人员展示自己的新作品。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玉溪市总人口224.95万,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37.25万,占总人口的16.56%;65岁及以上人口28.80万,占总人口的12.80%。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3.9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4.02个百分点。
“玉溪市60岁以上人口比例虽低于全国18.70%的平均水平,但高出云南省14.91%平均水平1.65个百分点,65岁以上人口比例高出云南省10.75%平均水平2.05个百分点。”玉溪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周纯说。
政策支持助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民政、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近年来,中央和省、市也针对养老问题作出很多部署与要求,支持养老服务工作。”周纯表示。
2021年9月,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基本养老服务是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综合考虑老年人的经济条件、生活困难程度和家庭照护能力,通过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市场和社会参与的有机统一,让所有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同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强化老龄工作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办事机构能力建设。同年12月,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社会效益优于经济效益,坚持以事业带产业,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完善和落实土地、财政、投融资、规划等支持政策及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养老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通过重规划、强保障、优供给等举措,持续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让‘夕阳红’事业成为朝阳产业意义重大。”周纯表示。
据介绍,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玉溪先后出台《玉溪市人民政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千方百计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积极顺应新形势下养老服务需求,初步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速
截至2022年末,全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有53家,床位数4151张,入住服务对象数1258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5家,床位数3216张;公建民营养老机构3家,床位数456张;社会办养老机构5家,床位数479张。已批准建设(在建和建成)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65个,其他各类村组老年活动中心等日间照料场所2343个。
2022年,玉溪市各县(市、区)对80岁至89岁、90岁至99岁、100岁以上三个年龄段老年人每人按月发放50元、100元、300元的高龄津贴,每月将发放情况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我市全面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保护政策,截至2022年末,全市共有2356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名单,每人按月发放特困供养生活救助金910元和相应照护等级护理费,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兜尽兜。”据周纯介绍,我市在做好兜底保障对象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正逐步向提供全社会普惠性基本养老服务方向发展。(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