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我省持续深化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推动滇池高水平保护治理。滇池沿岸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和根本扭转。以革命性举措推进洱海保护治理,推动洱海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聚焦“6个突破目标”,扎扎实实采取了系列有效措施,洱海水质连续3年评价为“优”,洱海水体透明度达2.29米,为20年来最好水平。狠抓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整治赤水河流域874个入河排污口、244个问题,治理72个重点村落生活污水,启动赤水河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赤水河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等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整改成效明显,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昆明市长腰山过度开发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督察反馈的50个问题完成整改19个,其余按时序推进。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结率达96.9%。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省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7%、超国家下达指标0.9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位。全省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91.6%、86.9%,较2021年分别增加4个、11个Ⅲ类水质断面;地(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7.7%、94.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2%。
持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我省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提速。组织编制《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组织实施中国云南—老挝北部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配合国家执委办,成功举办COP15第二阶段会议,统筹协调省内9个组团参会,成功举办了云南生物多样性成就展、自然与文化多样性峰会等活动,再次向全世界展现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功实践及丰硕成果。
全力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的工作要求,在坚守生态红线、法规底线、产业政策线的基础上,创新实施容缺受理、打捆和“后置条件”审批,深入开展环评审批“大会战”和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要素保障百日攻坚大会战,打破“肠梗阻”,逐步走活全省环评审批“一盘棋”。2022年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700项,预期投资约7597.34亿元。
着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示范创建。全省完成13项改革任务。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迪庆州、临沧市、昭通市绥江县)、累计达15个,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普洱市景东县)、累计达7个,在西部省份排名第二。
加速构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我省印发实施“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6个专项规划。颁布施行《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48件。探索开展了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价值(GEP)核算,加大环保金融措施创新。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澜湄环境合作。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立足已有成效,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突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大力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守护好七彩云南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