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15时许,一群众发现家中闯入一条眼镜蛇,就将蛇捕获并交到元江县公安局。
“我参加过很多次公安机关开展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知道眼镜蛇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就把它带来了。”该群众说。民警对他的行为表示肯定和赞扬,同时告知其要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现蛇出没,不要轻易独自去抓,以免发生危险。
经辨认,这条眼镜蛇长约1.6米、重约6市斤。当天下午,元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将其带到野外山区放生。(玉溪日报通讯员 王梅)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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