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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加快推进绿美城市建设 到2024年城市绿地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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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景观让城市更美丽。

记者日前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绿色发展等工作,我市正科学有序推进绿美城市建设。按《玉溪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到2024年,各县(市、区)城市绿地率≥40%。

围绕上述目标,全市将不断提高园林绿化水平,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要求,通过3年努力,不断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城市内涵和区域影响力,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打造大中小“特色鲜明、景观优美、类型丰富、幸福宜居”的绿美城市。

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城市特色风貌,围绕水系、绿带,研究确定绿地布局,协调城市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共生关系,不断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与形态面貌,坚持完善绿地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效能,开展公共空间增绿提质行动,努力将玉溪建设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绿美城市。

坚持绿色惠民。综合考虑绿美城市建设项目的经济性和合理性,立足惠民利民、务实节俭、量力而行的原则,构建集自然渗透、生态康养、文化品质于一体的节约型绿地、开放型绿地,强化城市绿地的普惠性和均好性,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树立生态优先理念。牢固树立新时期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突出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提升改造等,优选乡土树种打造园林绿化景观,依托园林城市申报复查、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协同高效推进绿美城市建设,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生态园林体系。

为加快推进绿美城市建设,我市强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模式,践行“典型引路法”“项目工作法”和“一线工作法”,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绿美城市建设,构建政府统筹、部门齐抓、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通过3年努力,形成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突出的城市绿化风貌,打造一批生态丰美、环境优美、城市谐美、人文醇美、建筑韵美、生活恬美、社区和美的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  文/图)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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