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泰阳时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我方与你公司签订了《手机整机生产及配套项目投资协议》。你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生产,项目停工停产,导致厂房长期闲置,我方多次催告你公司到场协商解除投资协议并退出该项目,你公司置之不理,直至现在已无法联系到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为了及时处理上述问题,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特登报通知:
请你公司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7日内赴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协商洽谈解除投资协议并退出该项目。本通知期限届满后仍不赴玉溪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协商洽谈解除投资协议,我方将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并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特此通知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2月24日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