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以来,我市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成效明显。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去年底,市政府制定印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溪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我市突出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文化和旅游、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16个整治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消防、住建、交运、应急、文旅、工信、市场监管、水利等18个行业、部门相继印发了20个专项实施方案,按照“全覆盖”工作要求,组织全市所有县(市、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专项整治;市安委办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我市推动各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动态清零。专项整治期间,共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69项,已完成整改14项,整改率20%。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办组织9个督查考评组对各县(市、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抽查检查企业34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168项;市政府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共检查企业36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90项。对于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安委办及时下发督办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同时,对上级督查检查和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实地检查了4户企业(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隐患整改责任。(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