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实施机关党建“玉变先锋”“赛道赶超”“严考树旗”三个行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市直机关各项工作在全市作表率、在全省争先进、整体上台阶。
在实施“玉变先锋”行动中,我市建立“晾晒”机制,搭建“互看互学互比互促”平台,市直各单位推选业务骨干参加“玉变先锋”行动“中层讲政策”活动,通过讲政策、讲业务、讲措施、讲建议,引导机关干部聚焦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研究政策、钻研业务、积极履职、大胆实践,争当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标兵,推动广大机关干部在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中深化“玉溪之变”。玉溪日报全媒体开设《玉变先锋中层讲政策》栏目,解析相关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残联康复科——落实救助制度 帮助残疾儿童
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玉溪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印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力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有效开展。近日,市残联康复科科长项峰对该《意见》作了解读。
项峰介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包括:凡是具有玉溪市户籍(或在玉溪市领取居住证),年龄在0至6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救助标准:手术类,手术费最高补助2万元;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每人最高补助1000元;装配假肢、矫形器每人最高补助5000元;助听器最高补助6000元;人工耳蜗产品最高补助7万元。需持续进行的康复训练,救助年龄范围内,每年可申请1次康复救助。
“康复救助补助按照‘先申请、后康复、再报销’的原则进行,补助时间从申请当月起计算。”项峰介绍,申请环节,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审核环节,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的救助申请,由县(市、区)残联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有关信息比对;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按照县(市、区)政府规定进行。救助环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结算环节,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后,由县(市、区)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在救助限额标准内据实结算。(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季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