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中心城区一隅。
3月14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对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调整:从5月4日起,缴存人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商业贷款还款本息总额的50%;上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40万元、60万元;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下调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下调为不低于30%……
玉溪为何要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政策调整后影响最大的是哪类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流程怎么走?针对广大缴存人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作政策解答。
问:为何要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答:2022年以来,全国多地已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式与力度不断创新和加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120个城市或地区,发布过一次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我市群众对此关注度较高,并通过不同方式向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诉求,希望能够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合乎民意、顺应民心,切合当前实际。能够促进住房消费,为房地产市场创造一个“交易机会窗口”,释放积极信号,带动房地产市场热度回升,提振房地产市场的信心与预期,促进玉溪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问: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哪类购房人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答:实际上,本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无论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还是办理商业贷款的缴存职工均能受益。首先,玉溪目前仍延续阶段性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5年以上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为3.95%,5年以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相比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后,单缴存职工、双缴存职工的贷款分别调高到40万元、60万元,相比原来能获得更多的低成本贷款,满足住房融资需求。其次,办理了商业贷款的缴存职工,能够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有助于缓解还款压力。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望得到一定程度释放。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度的调整是否意味着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答: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度,是将“缴存人在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6个月内,中心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调整为“缴存人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调整取消了6个月的等待期,可极大方便购房人买房或者置换房产。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玉溪坚持“房住不炒”、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不会改变,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仍然执行“认房+认贷”,不支持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此次政策调整,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答:最大的亮点就是打了个“组合拳”,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同时,下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将“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调整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建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比如双缴存职工以前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刚需住房,现在家庭人口增多后,打算置换价值200万元的改善性住房。政策调整前,双缴存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即需要准备100万元首付,再申请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申请组合商业贷款。而政策调整后,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60万元,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下调了20个百分点,即只需要准备60万元首付,再申请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申请组合商业贷款。
作出这样的政策调整,降低了双缴存职工以“小房子”置换“大房子”的难度,也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政策配套落实了“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支持住房改善等消费”的相关要求。
问:5月4日起,可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要营造安全、有序的资金运营环境,相关政策的调整必须考虑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存量情况,统筹使用住房公积金资金,预防资金流动性风险。基于当前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确定了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前12个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本息合计金额的50%(不包括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金额、逾期利息、罚息)。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答:缴存职工有尚未结清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同时符合下列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按年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以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一、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情况;
二、缴存职工无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
四、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款状态正常;
五、缴存职工和直系亲属(仅限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共同购房并申请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该住房所在地须为拥有该住房所有权的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之一的户籍地或就业地。
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流程怎么走?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二、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三、结婚证(夫妻双方共同提取时提供);
四、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时提供);
五、购房合同(首次提取时提供);
六、由贷款银行出具的申请提取月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或还款银行流水(需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七、主借款人征信报告(首次提取时提供);
八、缴存职工和直系亲属异地共同购房申请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缴存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柜面办理即可。
问: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的幅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事实上,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去年4月起已就相关政策调整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收集了省内外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执行情况。为保持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政策平稳过渡,中心结合玉溪本地住房均价、贷款发放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资金存量等进行综合测算,在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住房融资需求,最终决定将单缴存职工、双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调10万元。
问:异地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异地购房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满足相关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缴存职工和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并申请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该住房所在地须为拥有该住房所有权的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之一的户籍地或就业地。
比如,双缴存职工李某和妻子王某的户籍地和就业地均在玉溪,但李某的儿子小李某大学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并落户,之后小李某与父母在上海共同买房时申请了商业贷款(其父母为房屋不动产权共有人),且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其他条件,则李某和妻子王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问:新政5月4日施行后,如何避免扎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情况?
答:我们预计全市将有大量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为避免扎堆提取住房公积金,造成排长队或者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政策明确提取时间为“商业贷款对应发放月的次月或之后的月份”。比如,贷款月份是2022年6月,那2023年7月及以后月份均可携带相关资料到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柜面办理,每次提取的计算月份为办理该业务之日往前推12个月。
目前,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信息系统还未打通,如同两条不同的高速公路,待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后,将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会更简便。
问:下一步是否会有更多惠民政策出台?
答:民生连着民心,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服务民生的窗口部门,将继续坚持“地方政策要服务好地方经济,地方政策要服务好地方百姓”的工作理念,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响应“两个革命”号召,乘势而上,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全力服务市场、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从群众需求出发,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结合资金存量,继续优化政策设计,适时推出更多惠民政策。(记者 白诚颖 文/图)
《玉溪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明确
促进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
记者日前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围绕“十四五”城镇化率达到65%目标,《玉溪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坚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玉溪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81%,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65.71平方米,城市居民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目前,全市形成了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城市品质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与提升。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我市城镇化进入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坚持“房住不炒”“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基调下,我市推动以“人地挂钩、金融稳定”为核心的住房制度改革,支持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行业间并购重组,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努力实现“玉溪之变”。
《规划》明确,“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城镇建设增量变存量的调整,更加注重绿色低碳转型,更加注重数字化管理,并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健全完善租购并举保障体系,促进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
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均衡稳定发展、结构优化合理、因地制宜发展”的原则,我市加强对城镇住房发展的统筹指导,实施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更加规范,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大幅提升。
在住房供应和质量建设方面,推动商品房产品差异化、特色化、品质化供给,实现供给与市场需求保持动态平衡;持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严格住房建筑质量管理,鼓励使用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住宅的综合性能,保证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
在居住环境和物业管理方面,提升城市居住公共配套水平,加强城镇住宅小区综合环境整治,消除居住区安全隐患,增加绿色空间,完善公共配套,建设智慧社区,创建“平安小区”,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继续推广“红色物业”,创建一批示范居住小区、示范物业企业。到2025年,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100%,城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80%。
在行业发展和产业开发方面,积极培育和发展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动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保持适度规模开发投资,优化投资空间布局和产品结构,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发展。同时,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市场监管等长效机制,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记者 白诚颖)
短评
回应“民之关切”适时调整政策
□ 一言
我市从5月4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双缴存职工贷款限额提高到60万元,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且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消息一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表达了对政策的期盼和赞赏,认为这是一件合乎民意、顺应民心,切合当前实际的好事。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全国两会闭幕后,各地真抓实干,提出一系列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务实举措。玉溪顺势而为,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调整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这项惠民举措,把“民生清单”变成缴存职工的“幸福账单”,是实打实“发放政策红包”。
调整政策,符合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要求。此次调整,通过政策组合“握指成拳”,协同发力,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能够促进住房消费,为房地产市场创造一个“交易机会窗口”,有利于带动房地产市场热度回升,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与预期,有利于促进玉溪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进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调整政策,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带来了“小确幸”。无论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还是办理商业贷款的缴存职工,均能在政策调整中受益。对买房或置换房子的缴存职工而言,政策调整后,贷款成本降低了,融资需求解决了,住房消费升级得到了政策支持。对能够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缴存职工而言,住房公积金刚好用在了刀刃上,从前紧巴巴还贷款的压力得到减轻,购房家庭将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生活,扩大消费。
当然,政策调整并不意味着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房产投资。政策明确,玉溪坚持“房住不炒”、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不会改变,住房公积金贷款仍然有次数限制,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仍然执行“认房+认贷”,不支持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是刚需和改善性购房。
我们相信,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不断优化调整,将更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凝聚起共创美好生活的奋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