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玉溪市红塔区(含高新区)市区两级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4月底发布实施,明确到2025年,总体消除城市内涝现象。
为进一步统筹城市发展与安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我市坚持“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原则,加强红塔区(含玉溪高新区)城市内涝治理和防汛工作,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设。
《方案》明确,坚持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工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流域防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逐步建立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形成流域、区域、城市协同匹配,防洪排涝、应急管理、物资储备系统完整的防灾减灾体系。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高水高排、低水低排”,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整体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水平,全面解决内涝顽疾,妥善处理流域防洪与城市防洪排涝的关系。
《方案》指出,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压实属地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多部门合作、多专业协同、各方面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水防涝设施投资、建设和专业化运营管理。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水文气象特征和城市规模等因素,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抓紧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排水防涝设施。
根据城市防汛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协调统一的要求,我市成立了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联络领导小组,明确了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一般汛情,及时了解掌握红塔区防洪排涝情况,对低洼排涝实施重点督查,必要时配合当地组织居民安全转移;对较大汛情,及时了解掌握红塔区重点灾情,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重点灾情及处理动态,配合区政府及时组织受灾居民安全转移;对重大汛情,及时部署红塔区防洪排涝安全工作,指挥协调本系统参加抢险救灾服务;对特别重大汛情,及时组织修复市政损毁工程,尽快恢复城区功能。
《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到领导有力、预案明确、准备充分、救灾及时,确保安全度汛。(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